与广州垃圾分类,分享八点经验 2011-03-02 08:27 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4月1日将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也已编制完成,准备派发,这可算是垃圾分类上前进了一步。希望4月1日实施日不会成为愚人节的节目。自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自己的小区内进行了小范围的垃圾分类的志愿者活动,基于这些经验,提出本人的一些建议: 第一,宣传很重要。如通过海报、电视公益广告等让全民学会分类,也可以利用志愿小屋在公共场合进行教育。宣传内容应避免空洞化、口号化。 第二,培训。要经常对志愿者、分类指导员、清洁工等进行培训,再由他们在一些细节上指导市民学会分类。 第三,回收及运输。分类后,居民每天扔的垃圾其实就是厨余垃圾和非可回收非有害的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厨余容易发臭,因此每天最迫切要运输处理的就是厨余垃圾;非可回收非有害的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一般量很少,也能长时间堆放,但如果婴儿纸尿片等属于这范畴的话,建议还是当天回收;至于可回收垃圾一般清理干净后能放很长时间,可以储存到每周日集中回收处理。 第四,有害垃圾。建议在每一片区固定一个地点回收有害垃圾。但回收点要注意把废旧电池、含玻璃的有害垃圾(如废灯管等)、其他有害垃圾分开堆放,因为电池比较重,集中收运会容易含玻璃的有害垃圾,产生泄漏。当然也可以在每月全市大扫除日集中上门回收处理。 第五,分类塑料袋。建议只有厨余垃圾和非可回收非有害的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使用全生物降解的袋子来装,而可回收及有害的部分不需要。注意一点,全生物降解的袋子不含塑料,能完全降解。 第六,监督。有两种方法可行。第一,由清洁工每天固定时间上门逐户回收,面对面监督分类情况;第二,必须要用指定的袋子装垃圾后回收,袋子由物管统一派发,上面有各户门牌,实行实名制方式,杭州实行实名制的分类准确率提高了很多。 第七,垃圾处理费征收。只要规定必须要用指定的袋子来装垃圾就行。这袋子在指定的地方购买,如居委等,购买时实名登记,袋子的费用里含有垃圾处理费,容量越大,收费越高。 第八,处罚。罚款仅是其中一种方式,建议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增加:社会服务时间,培训时间;没分好的,要求其上课学习、帮忙宣传教育别人分类等。 在资源匮乏、全民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垃圾分类将会是社会的潮流,法规的颁布已经宣布广州进入垃圾分类时代,可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上,广州都准备好了吗? □巴索风云(广州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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